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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人气: 作者: 待查 时间:2015-11-17
导读: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及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2015年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合格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及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2015年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合格并经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审核通过的深圳考生(详见附件)。
二、集中发放时间
2015年11月16日至11月27日(周六、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三、集中发放地点及地址
地点: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交通指引:乘坐地铁罗宝线至竹子林站下车,B1出口;乘坐公交车至福田交通枢纽站、竹子林站、市交委站下车。
四、有关要求
(一)本人领取证书和信息表的,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证书和信息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五、其他事项
(一)证书和信息表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信息表作为考试档案,需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
(二)确有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领取证书和信息表的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点击首页的“业务受理”栏目,选择“证书领取预约”服务。预约领取时间可选择预约日后第3个工作日或之后的任一工作日,考生可在预约领取日携带本通知要求的材料,在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领取。
 
附件: 合格人员名单(请点击查看)
 
 
深圳市考试院
2015年11月13日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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