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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调整公司债上市分类标准

人气: 作者: 待查 时间:2012-02-29
导读: 上交所27日发布《关于调整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分类标准的通知》,大幅调低对债券上市前发行人净资产的要求。 通知称,为促进交易所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上交所决定对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分类管理的有关标准进行调整,将《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2.2条第(二)项修改为债券上市

上交所27日发布《关于调整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分类标准的通知》,大幅调低对债券上市前发行人净资产的要求。
 

通知称,为促进交易所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上交所决定对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分类管理的有关标准进行调整,将《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2.2条第(二)项修改为“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最近一期末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修改后的《公司债券上市规则》自2012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
 

据查,《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2.2条第(二)项原来的内容为“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专业人士表示,上交所正在研究推出高收益债券。修改《公司债券上市规则》,调低公司债券净资产要求,可能是为了与未来推出高收益债券相配套。


 

关于调整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分类标准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公司债券发行人:

为促进本所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2.3条的规定,本所决定对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分类管理的有关标准进行调整,将《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2.2条第(二)项修改为“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最近一期末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修改后的《公司债券上市规则》自2012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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