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丨亚洲丨精品丨入口视频播放_禁止18勿近1000部芒果免费_永久伊甸院福利院2023跳转

联系我们 -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资讯 > 财税资讯

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发布:部分国家储备商品将获税收优惠

人气: 作者: szacc 时间:2013-10-22
导读: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今天联合发布《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此外,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今天联合发布《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此外,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通知》明确,享受税收优惠的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是指接受中央、省、市、县4级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盐(限于中央储备)6种商品储备任务,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据了解,《通知》执行时间为今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根据《通知》,今年1月1日以后已缴上述应予免税的税款,从企业应缴纳的相应税款中抵扣,2013年度内抵扣不完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退税。


责任编辑:小编

点击关注我们

取消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扫码支持
关注深圳会计网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进行关注深圳会计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