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月销售额3万以下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
导读:
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在9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如是说。 会议确定,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在现行免税政策的基础上,此次常务会议确定,将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范围,从原本的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
“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在9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如是说。
会议确定,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在现行免税政策的基础上,此次常务会议确定,将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范围,从原本的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扩大到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此外,对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免征关税。
中国企业家协会副理事长李建明认为,受益于这一政策的小微企业“量大面广”,他说:“大多数小微企业并没有几百万元的资产总额,规模都非常小,所以,此次放宽免税范围,受益者会很多。”
小微企业部分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
公开数据显示,今年2月,《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进一步放松了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8月底,全国新登记注册企业达到192.7万户,增长61%,注册资本(金)9.84万亿元,增长79.16%。
对于这些在改革中 “呱呱坠地”的新生企业,李克强总理在此次会议上强调,要让它们在公平竞争中搏击壮大,可形成示范效应,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也能增添社会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民生改善。
不过,这些刚刚诞生的企业要熬过“黎明前的黑暗”并不容易。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之前的统计,我国有近六成企业的寿命在5年以内,第三年的“死亡率”最高,为9.5%。
为了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此次常务会议确定,在现行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万~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对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免征关税。
“虽然省下的可能只是几百元,但对于这些企业来说,仍然意义很大。”李建明介绍,在当前经济形势并不乐观的情况下,小微企业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月销售额几万元的企业大多是个体户,或者只有几个人,利润率也都很低,“免税可能帮助他们实现盈利。”他说。
金融扶持政策再加码
除了加大税收支持,中央政府近几年密集出台了多项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政策。
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强调解决好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在总共十条的《意见》中,有五条涉及小微企业,其中包括:优化基础货币的投向,为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提供有力支持;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优化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管理;积极稳妥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特色中小金融机构等。
长期接触浙江小微企业的周德文对记者表示,政策虽然很好,但缺少事后监管,就会难以落实。不过,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近日透露,国务院已经组成了督查组,对各地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
本次会议再次提出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会议确定,采取业务补助、增量业务奖励等措施,引导担保、金融和外贸综合服务等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鼓励大银行设立服务小微企业专营机构。推动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实质性进展。
李建明介绍,由于我国金融业仍以大型国有银行为主,专门为小微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十分有限。在这样的情况下,通过行政手段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不仅有效,而且很有必要。
责任编辑:小编
相关文章:
- [财税资讯]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财税资讯]财政部: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 [财税资讯]增值税法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 [财税资讯]一人名下有多户个体工商户均存在虚开发票行为 金额均超过100万元,处罚谁?
- [财税资讯]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取消相关企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通告
- [财税资讯]深圳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 [财税资讯]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填报2024年全国税收统计调查资料的通告
- [财税资讯]央广财评:税务部门公布5起涉税违法案件 打击违法者就是保护守法者
- [财税资讯]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的解读
- [财税资讯]深汕合作区出台税费共治办法
相关推荐:
- [财税资讯]胡静林:深化税收改革 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 [财税资讯]虚开“陷阱”:骗取大学生身份注册餐饮店
- [财税资讯]人民法院公告关于道县新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退回税收奖励和产业扶持资金的告知书
- [财税资讯]深圳市税务局与市残联、市人社局共同举办助残惠企活动
- [财税资讯]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南山区举办税务稽查专题宣讲 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前进
- [财税资讯]深圳税务以“春训”迈好“开局”第一步
- [财税资讯]深圳税务首次表彰信用优质中介机构,聘任“纳税服务体验官”提升服务质量
- [财税资讯]王军在湖南调研全力以赴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落细
- [财税资讯]全国税务系统第二批主题教育工作推进会在京召开
- [财税资讯]深圳出新招实招促毕业生就业 主动出击 精准促就业 创新形式 拓宽就业路
财税资讯频道
本周最新
热门排行
- 维护税收征管秩序 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两高一部”、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就“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
- 《增值税法》即将颁布!10大变化提前看
- 深圳商事登记减资公告满45日后,企业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办理减资流程?
- 深圳国税关于停止使用定额发票的通知及说明
- 财政部: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 8月1日起金税卡停售 启用金税盘、报税盘
- 深圳新版电子税务局功能清单2024.7.29
- 两部门:推出12项服务新措施 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 规范涉税服务
-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取消相关企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通告
- 2015年1月1日起新办的小规模纳税人需要购买税控设备